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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男子持刀杀妻死缓

  雅安日报讯13日,市中杀妻死缓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妻子的人决男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民法缓刑二年执行,院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持刀

  在2014年12月3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市中杀妻死缓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人决男

  法院审理查明,民法43岁的院判被告人李某与受害人张某(死亡时37岁)系夫妻关系,结婚多年。持刀2012年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市中杀妻死缓2013年4月7日刑满释放。人决男出狱后,民法李某认为自己交通肇事被判刑罚是院判因为妻子张某未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所致,故经常与妻子发生争执。持刀2014年5月23日凌晨1点多,李某因琐事再次与其妻张某发生争执,李某到厨房拿菜刀,张某躲进二楼卧室,李某点燃沙发靠垫堵在卧室门口,并用菜刀砍劈卧室房门,当张某开门后,被告人李某持菜刀多次砍击致张某当场死亡。后李某来到不远处其岳父母家查看时,被其岳父母发现,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李某受伤,后被邻居劝开。当日晚间3点多,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将李某抓获。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与其妻张某发生矛盾后,持刀将妻子杀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当日在其妻躲避时,李某用火焚烧、用刀砍击房门使其妻无处躲避,最终将妻子杀害,立即又前去加害其父母,被当场制服才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其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同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0897.50元。

  严宏 伍子刚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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